机关党总支全体党员干部:
3月中旬,滨州市启动了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创建周期为三年,今年是启动之年),随着10月20日左右国家测评组即将到达滨州,全市创城工作进入了冲刺阶段,近期也是我校省级文明校园年度复审的关键时期。我校创城工作责任区域包括校园及3个生活小区,各职能部门已做了大量工作。根据市创城办及学校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实地督导检查情况来看,目前我校创城工作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9月27日,学校召开创城工作调度会,对下一步创城重点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推进。
为营造全员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确保我校创城工作取得优异成绩,为顺利通过省级文明校园复审打好基础。机关党总支现面向机关党支部、全体党员干部发出如下倡议:
一、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将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和滨州市创城办相关创建标准落到实处。
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培育和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之成为师生共同的价值追求,营造知荣辱、讲正气、做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三、讲究文明礼貌,规范个人行为。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他人询问。
四、自觉维护校园、生活小区的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杜绝乱晾晒、乱扔垃圾、乱扔烟蒂等现象;杜绝在单元楼道内存放非机动车及乱堆杂物等;发现公共设施损坏,要及时向职能部门反映;督促家庭成员自觉服从小区物业的管理,积极配合国家测评组的入户调查。
五、文明出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杜绝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骑行电动车不挂牌及不带头盔等现象;杜绝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行为。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本部门做起,扎实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要求,为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文明城市,助推现代化富强滨州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机关党总支
2021年9月28日